梁梓敦(安寧服務社工)
何老先生是一位三代同堂的長者。一直以來,他與兒子、媳婦和就讀幼稚園的孫兒一起同住,彼此關係亦非常好。大約一年前,他因為感染新冠肺炎而導致多個器官衰竭,最終在醫院留醫大約一個月就去世。由何老先生入院至死亡這段過程中,家中成人都忙碌處理很多事務,因而忽略了孩子的需要。有段時間,孫兒曾多次表達掛念爺爺,亦試過向父母詢問爺爺的情況。可是他不但得不到真實的答案,反而被情緒欠佳的父親責罵。過了數個月,因孩子接連出現上課不專心及經常發脾氣等問題,母親向學校社工求助時才發現這一切行為的轉變都可能由於爺爺去世後,沒有人關心他的情緒和需要所引起。
除了死亡事件會惹來很多負面批評或責備,以及死者與案主的關係不被社會認同這兩種情況會被剝奪哀傷外,第三個情況就是悲傷較容易被忽略的人,例如朋友、同事、舊同學、前妻、前夫這些非死者直屬親人,又或關係已經中斷的人。這些忽視很多時都是無心之失,就像何老先生的兒子和媳婦,其實非常疼愛他們的孩子,可是他們的悲傷,再加上忙亂,就令他們看不到孩子的需要。
另一個情況是喪親者根本不知道死者已逝,他的知情權被其他家屬主動剝奪,以致悲傷的機會都同時失去。嘉欣是一位30多歲的中度智障女士,她一直住在弱智人士宿舍,母親隔天就會到院舍探望她,每逢週末都會帶她外出或回家度假。有一天,嘉欣的母親不幸遇到交通意外離世。其他家人認為嘉欣的智力不足以明白何謂死亡,因此沒有告知母親已經死去的事,並向她表示母親因為工作忙碌的原因,不能夠再來探望她。自此之後,嘉欣經常情緒低落,甚至曾經大哭大鬧,認為母親已經拋棄了她。她經常向其他家人或院舍職員表達非常掛念母親,而現在,她每天都仍然在等待母親會再出現在她眼前。
有時候家屬是刻意向兒童和智障人士隱瞞死亡事件的發生,而並非疏忽大意。除此之外,長者是另一批容易被家屬剝奪知情權的人,尤其是年紀大,或已經患上認知障礙症的長者。這些家屬選擇隱瞞,通常都是希望保護長者,因他們普遍認為長者會承受不了親人已經死亡的打擊。
最後一個情況,是死亡帶來的悲傷被其他人輕視,寵物離世和流產就是兩個最典型例子。有些人會當家中寵物如自己的子女般愛惜,因此他們會為這些寵物的死亡而感到非常傷心。可是,對一些從沒飼養寵物的人來說,他們是難以理解這份感覺,甚至覺得過分誇張。同樣地,流產都是一份容易被輕視的哀傷,因為在其他人眼中,這是一個未出現的生命,所以根本無需過度傷心。但對當事人來說,尤其是母親,由她知道這胎兒存在那一刻開始,母子的關係就已經發生,因此流產其實就是喪子之痛。
親人離世已經是一件傷痛的事,如果就連哀傷的權利都被剝奪,就只會為喪親者帶來二次傷害。我們都希望成為稱職的安慰者,建議多些敏銳被忽略的人,對弱小者的接受能力多一份信心,以及用設身處地的角度代入對方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