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澔明
學校欺凌及打架似乎是新來英家長其中一個經常擔心的課題:一方面當然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在新環境成為被欺凌的對象,亦不想小朋友成為學校的小霸王。
一般人,即使是情緒最平和的人,在年幼時多少有與他人打架或吵架的經歷,對象通常是自己的兄弟姊妹或者有所交情的朋友。打架是最原始的暴力行為,目的大都是因為使用其他方法不能達致自己的目的,於是唯有訴之武力,希望令對方就範。
雖然使用武力是人類的原始天性,但隨着兒童及青少年年齡的增長,語言及社交溝通能力的增強,以及在家庭及學校的社會化過程,他們會逐漸明白到其實有其他更為他人接受的方法可以表達自己意見,動手動腳不是答案。
來自破碎家庭,長期缺乏家人的關心和愛護,本身曾受虐打,或者是受傳媒影響,都會以為暴力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
在學習與人和平共處的時候,若面對不良影響,便有機會以為暴力行為依然是解決糾紛的良方。以下是一些做成「退化」較為明顯的原因:
(1) 模仿——在家裡犯錯時而經常受到體罰的孩子,日後會在社會上表現出有較大的攻擊性。這是因為他們模仿了父母的身體懲罰式的行為,潛而默化地認為這是解決任何問題的最有效方法。有相關研究顯示,日常生活接觸太多宣揚暴力行為的媒介,包括影視互聯網資訊,也會帶來不良的模仿後果。
(2) 壓抑——有些父母或學校的師長以高壓方式管教,孩子在這些長輩面前不敢表達自己的負面情緒,於是在內心埋下了暴力行為的種子。當他們在其他環境一旦遇上不如其願的刺激,這種壓抑的心理很可能會以侵害他人的方式釋放出來。
(3) 顯示自我——有些孩子在學校平日的表現得不到師長的讚賞,為了尋回失去的自信及顯示自己的能力,於是會在他人面前用暴力行為來表現自己。有些為了爭取同輩的認同,於是不問情由參與群體的毆鬥,為的是希望得到事後同伴的吹捧。
(作者為博士、教育心理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