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霞
送別了2020年,眨眼新一年的第一個月又過去了。疫情之下,身邊有些朋友表示感覺度日如年,於我卻不然,我總感覺時間一個星期又一個星期地飛過,快得有點難以相信,有時甚至覺得快得有點嚇人。
我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往往都是想著許多當天希望能完成的事——洗衣、吸塵、工作、給有需要的朋友購物和做飯菜、處理家庭雜務如買汽車保險等。這些事務常常盤旋在我的腦海裡,因為我希望能儘快完成,也因為我怕自己會忘記需要完成的事。
最近找了一位朋友聊天,我提到這種「常常與時間競賽」的感覺,而且如果那些事情沒有被完成,就會感到失望。她建議我寫下自己的事務清單(To Do List),並把各項事務按優先次序排列。有些事情是:(一)非常有緊迫性的,需要儘快完成;(二)有時間性但是不能算是緊迫的;(三)如果能完成那就好了(Will be nice to get them done!)!
我自認為是一個做事效率頗高的人,但我必須承認,許多人都懂得善用「排列優先次序」的生活技能,我卻從來沒有養成習慣這樣做。我常常覺得幾乎所有事情都應該儘快完成,不要拖延,也不大會給自己預訂一個日後的時間來完成。這種心態的結果是叫自己很累,終日被大小瑣碎的事務牽著鼻子走,容易迷失生活的方向,產生焦慮感。
比如,週間我向丈夫反映,希望他能幫忙處理浴室牆上的霉點,他答應我會在週末處理此事。然而我常常會等不及,急著馬上處理這件事而自己動手去做。現在回想,這種事情其實就屬於第二或第三種事務,我又何必要那麼緊張急著完成呢?這樣不是使自己疲於奔命嗎?過去我時常掛在口邊的一句話就是:「我很『需要』完成(某事)……」。但如今我學習重新反思「需要」二字的定義。
朋友又跟我分享了《聖經》一段熟悉的經文——《路加福音》十章39-42節。馬大總是被事務纏身,心裡忙亂,而馬利亞卻在耶穌腳前坐著聽祂的道。耶穌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思慮煩擾,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奪去的。」如果我過於聚焦在繁瑣的日常事務中,就會忽略了主所要我看到的、學到的,那我的生活就會變得只是隨著忙碌奔波,失去了永恆的眼光和焦點。
其實,朋友這一提醒,叫我想起這段經文正是我在幾年前的歲首立志。於是我打開手機,翻看以前自己在微信朋友圈裡的分享,發現我2018年1月1日執筆立志寫道:
新一年
願選擇那上好的福分
安坐你腳前
2018年 將迎來什麼喜悅和挑戰
你早已知道
願我能緊緊跟隨 讓信心導航
知道你一直在我的船上
讀到一半,我的眼眶已經被淚水模糊了。因為2018年,正是我經歷人生中最大起跌的一年:先是發現懷上了寶寶,萬分的喜悅;後期卻得知她患矮小症,經歷了很多以淚洗臉的日子。那年也是我的公公因急性腦癌去世的一年,這一切完全超乎意料之外! 然而,上帝其實一早就知道那年我所要經歷的事、所要走的路。那個1月1日,我寫下新年立志時的決心,終究還是敵不過人生裡頭波濤洶湧的衝擊。我頓時感到自己很軟弱,但是慈愛的主卻又即時給我安慰,教我記得:我的人生經歷、壽數長久,早就一一寫在祂的旨意裡,祂深愛我,也必同行保守。願我能每天選擇那上好的、不能奪去的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