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司祺
可能有些基督徒看到題目,已經有想法:穿衣選擇是我的自由啊,如果還要講規矩,那麼是否回到律法年代了?
在現代社會中,穿着已成為個人風格與自我表達的重要一環,但對於基督徒而言,衣着不僅僅是外在的裝飾,更是內在信仰的體現。《聖經》多處經文中提及端莊、節制與謙卑,這些原則應該引導信徒的穿着選擇,使我們在外表上也能榮耀上帝,作美好見證。今天分享基督徒應有的端莊衣着觀。
首先,基督徒應以敬虔與端莊為衣着的原則。《提摩太前書》二章9-10節教導說:「又願女人以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這段經文雖然特別提到女性,但其原則對所有信徒皆適用。穿着不應過度追求外在炫耀,而應表現出謙卑、節制,對上帝的敬畏。但是千萬不要曲解上帝的意思,上帝不反對穿着漂亮華貴服飾,而是不應以此為生活追求。
其次,穿着應避免引人犯罪或成為絆腳石。耶穌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既然如此,我們便不應穿着過於暴露、緊身或挑逗性的服裝,使他人跌倒或心生不潔的意念。比如穿着大V低胸短背心、超短裙並露出T-Back內褲的姊妹,那坐在她背後的弟兄只能把目光往旁邊看嗎?基督徒的服裝應幫助我們與他人建立聖潔的關係,而非使人分心或產生誤會。
此外,基督徒的穿着也應該反映身分的尊嚴與召命。我們是上帝的兒女,是世上的光與鹽,當我們走在世人中間時,應以合宜的外表呈現出上帝國的文化與價值觀。雖然信仰不是靠衣着來判斷,但得體的穿着能彰顯出我們對自身、對他人、以及對上帝的尊重。
當然,穿着也需考慮文化與環境的敏感性。在某些場合,如教會聚會、主日崇拜、婚禮或喪禮等,我們的服裝應顯示對這些神聖時刻的敬畏與莊重——無領T裇、短褲、球鞋、涼鞋;進入會堂不脫帽,衣服前襟不扣鈕等,均不適宜。在工作場所、學校或公共場合中,也應根據環境選擇適當衣着,以展現智慧與敬意。
最後,基督徒在穿着上應常常查驗自己的動機:我們穿這樣的衣服,是為了吸引注意、炫耀財富、表現個人自由,還是讓人想入非非?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提醒我們:「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我們每天的穿着選擇。基督徒在穿着上應追求敬虔、端莊與節制,不以嘩眾取寵為目標,而是以榮耀上帝為最高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