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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 生命線

饒恕與復和

日月星

人際關係在乎和睦相處,而非互不理睬;人不能離群獨居或孤獨終身。試想像一下,若長期隱居,則與被判無期徒刑的在囚人士無異。現今在囚人士也有在監倉裡的「放風時間」出外走走,活動時與他人有接觸的機會。人的交往是互相建立關係,無論是朋友、同事、同學、教友都是在相處一起時建立的關係。

有人說:「多人聚集的地方就有意見,意見不同的地方就有衝突;衝突互不和解就產生仇恨。」就是這樣,原本是好朋友合夥做生意,也有可能因金錢利益衝突而拆夥,由朋友轉為敵對的仇人。我們有沒有作出自我檢討,若錯不在我們,我們有沒有饒恕人的胸襟?若錯在我們自己,有沒有承認自己的錯、並且悔改認罪,而請求對方饒恕,與對方重新復和,建立友好的關係?

很多時候,我們口頭上說饒恕對方,但事實上卻沒有冰釋前嫌的態度。在與對方見面時,還舊事重提,令對方無地自容。或對方從第三者口中,聽到我們說他的不是,抓緊不放,無疑破壞了願意饒恕的承諾。這樣的所謂饒恕摻雜了隱含的動機,使人懷疑我們饒恕人的真實性。若是如此,老問題尚未釐清,反而新的問題不斷增加,而重複爭執,故態復萌,又演變成爭吵無法復和的局面。

人對自己的過錯,總是寬大處理。若要向對方認錯,似乎很丟臉。但是內心的焦慮與良心的責備,時刻困擾着自己。我們要將它排除在自己心思之外,坦白承認己過,請求對方饒恕,期盼與對方和好如初。與對方建立新的關係,在復和的過程中,認罪與悔改的心態、尋求對方的原諒,是不可或缺的成分。

《聖經》中門徒彼得前來問耶穌:「『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馬太福音》十八章21-22節)其實,耶穌表明彼得犯了兩個錯誤:第一,他不夠謙卑;第二,他不夠愛心。謙卑和坦誠的饒恕,加上愛心不計算人的惡。這樣才能多次饒恕人,並且修補裂痕和重建彼此的關係。

每個人都有可能面對重複冒犯他人的錯,受害者要讓冒犯者知道,想辦法讓他悔改,並致力與他和好。我們要謹慎,在勸戒的過程中,當對方表示懊悔的心,我們就要伸出友誼的手相握言和,一笑泯恩仇,彼此再是朋友。「學習饒恕」是我們處世為人的座右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