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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 專題

(社論) 婚姻的美意 

迦勒

假若讀者有留意周遭的事物,當有人問及一些華人長者的子女是否已拍拖或結婚時,如果答案是「否」,那些大部分的回應者均會即時反問一句:「你有沒有好介紹?」可見為人父母者,也希望適婚年齡的子女能「成家立室」,而自己也有機會「弄孫為樂」,為晚年生活加姿彩、添歡樂!

當然,有些持反調的人,會認為隨着現時的社會多元化、多樣性,「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已經淪為「不合時宜」。因為現今有了很多選擇──單身、不婚、同居,又或一夜情、出租情人、同性戀等正在不斷蠶食我們的道德觀。以上除了單身貞潔的選擇外,其他每項(或同時多項)的選擇也違背了「真理」,只願嚮往自由生活、逃避家庭責任、厭棄夫妻吵鬧,情願追逐一己之慾,「容許」婚前性行為……

《聖經·哥林多前書》七章2節教導:「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這正正是上帝為人設立婚姻的美意。

《箴言》十八章22節論及:「得着賢妻的,是得着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

戀愛時可以轟轟烈烈,但婚姻更需在意細水長流──透過共同生活的大小磨擦、矛盾、埋怨、翻舊帳、自以為是,或試圖改變對方,漸漸地過濾出甘心為對方改變,慢慢地調整彼此的價值觀,把自己當作愛的禮物獻給對方,捨己去滿足對方的需要,無條件地去愛,回到愛的根源上帝那裡,並實踐「愛的真諦」(《哥林多前書》十三章4-8節)。在真愛中成就對方,婚姻中自然會發出光輝,感染身邊的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