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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 智慧之窗

(法理情) 非暴力

鄧澔明

當一群人在一起時,來自群眾的無形壓力或會驅使人們做將來會後悔的事情。童黨的形成或多或少是一班自信心本來不強的人透過這個群體去增強自信。但問題是這種自信心是虛假及不實在的,而且也有過分膨漲而失去控制的可能性,成員會做出違規行為而當時未能即時自我停止。

多年前在香港官塘秀茂坪邨發生過一宗涉及童黨的謀殺案,案中死者因不滿村內自己童黨中一班青少年屢次欺負清潔工人,於是勸他報警。年僅16歲的死者被這群為數達14人的青少年引到一住宅內,被先後輪流襲擊,經過持續虐打後受害人當場死亡。該群青少年在驚惶失措的情況下,因恐怕事件會被揭發,於是把屍體拖往垃圾房燒毀。他們被拘捕後分別被控謀殺、嚴重傷人及非法處理屍體等罪名。案件中4人被判處終身監禁,其餘被告被判傷人罪名成立及判處有期徒刑。

世界各地都有相類童黨的非正式團體,這並非香港獨有的現象。青少年在成長階段正在尋索自己在正常社會中的角色,假若父母經常忙於工作,無法樹立榜樣,加上學業表現欠佳失去自信,便會容易受影響加入這些組織,以為透過暴力發威恐嚇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

家長們當然最好是在問題發生前教導孩子,在處理朋輩間的糾紛有為人接受的方法,把暴力行為制止在萌芽中,包括以下:

‧家庭環境:父母身教很重要,要避免在孩子面前爭吵。之前亦有提過體罰對子女在學校及社會中實施暴力行為有很強的相關性,因為以打罵來教導,相等於對他們示範用攻擊別人的方法是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是可以接受的。

‧給孩子宣洩負面情緒的機會:兒童甚至青少年的暴力行為很大程度上與不良情緒有關,因此要讓他們把心中許多不愉快的事情在適宜的環境中表現出來,才是減少暴力行為治本之法。

父母可以利用和孩子共處的機會,在輕鬆的氛圍中引導孩子把不高興的事講出來。營造一個傾訴的環境,通過言語表現的方式,使孩子把心中的煩惱、鬱悶的情緒發洩出來。

很多時候父母只要耐心傾聽孩子的訴苦就足以起到對不良情緒的排解作用。又或者透過參加或觀看運動或音樂比賽,都能讓孩子宣洩負面情緒。

‧對暴力行為的懲罰方式:首先父母當然不能以暴易暴,給予孩子的一切指示宜簡短及清晰,忌說教及長篇大論。

懲罰亦應即時進行,應先進行一定時間的獎賞機制(即鼓勵孩子以非暴力行為解決問題),才考慮懲罰機制,目的是鼓勵正面行為的出現而減少負面行為。

(作者為英國執業律師及資深教育心理學家,內容只供讀者參考,而並非為個別人士提供法律及心理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