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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 智慧之窗

(信仰與理性) 福音與律法

Clara

福音與律法的關係自路德以來,就被看作是建立純正基督教信仰教義的基礎。受傳統觀念所影響,福音派信徒往往把福音看作上帝的應許,和信心相聯,而把律法看作上帝的命令,和善功相連。這樣的觀點使得很多人覺得強調律法就是強調人的行為,似乎舊約賜律法的上帝嚴厲、無情,和新約中慈愛的上帝不一樣;又或者認為律法只屬於舊約時代。但無論如何,大部分信徒面對律法時往往都會覺得自己做不到而主觀上把福音和律法區分開來。這樣的做法反而使得一部分人錯過了律法中所蘊含的上帝的美意。正如《聖經‧詩篇》一章12節所言,「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羅馬書》七章22節中,保羅也說,「因為按着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上帝的律。」無論是舊約的時代還是新約的時代,被上帝所揀選的百姓都從內心深處表露出對律法的喜愛。若律法只是一種嚴厲的道德命令或者行為規範,為何人能從心底去愛慕這律法呢?如果你也曾思考這問題,那麼也許我們需要重新建立對律法和福音的認識。

上帝的律法究竟是什麼?很多初信基督徒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有些人渴望知道律法是因為不想犯罪,有些人是因為渴慕上帝的義,還有一些人則是希望找到一套行為準則,好讓我們看似無序的人生有一些規律可循。眾所周知,舊約中最顯明的律法就是摩西在聖山上所受的十誡。然而當我們跟隨《聖經》的記載仔細尋找時,就會發現上帝在不同的時代都會通過與祂的子民說話,賜命令給他們,提醒他們聽祂的話。

那麼,上帝為何要賜祂的子民律法呢?首先,律法是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一部分。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上帝也是與亞伯拉罕說話,同他立約,並賜福於他,應許他將來的產業。在《出埃及記》中,上帝則是在將以色列民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後才吩咐他們應當遵守的命令。從摩西幾次重申律法的話中,我們得知上帝與人立約的目的是要與人建立關係,好讓人可以親近祂,並使人可以得福(《申命記》四章7-8、40節;五章29節;六章24-25節;七章12節;八章1節),遵循律法的人便在萬民眼前有智慧和聰明(四章6節),不遵循的則被定罪。除此之外,律法也是上帝恩典與拯救的顯明,祂不願人在罪中墮落,因此賜給他們律法,好讓他們遵行。由此可見,福音和律法都包含着上帝的拯救和恩典,同時也有祂的審判和定罪。正如改革宗神學院的教授John Frame所言,「『律法』和『福音』有各自的偏重,但它們是彼此重疊和交叉的。它們是從不同的視角呈現上帝整體的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