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祺 (Stephen Lee)
《租屋者權益法案(Renter’s Rights Bill)》帶來重大改革:
1. 終止第21條「無過錯驅逐」機制──如果有打算自住或出售房屋,法案規定須滿12個月後才能終止租約;房客將有更多保障,不再面臨突如其來的驅逐。
2. 固定租期轉為「滾動式租期(Periodic Tenancy)」──房東應考慮此變化對學生住宿與合租住宅可能帶來的影響,例如租客更頻繁更替;房客可在任何時間提出終止租約,只需提前兩個月通知。
3. 租金調漲限制──租金僅能每年調漲一次,而且房東須提前兩個月通知租客漲租事宜,也應保留市場租金的佐證資料,提升透明度與公信力;房客若認為漲幅不合理,可透過「初級租務審裁處」提出異議。
4. 防堵變相驅趕──房東調漲租金需合理、有據可依;房客可要求查看市場依據,保護自身權益。
5. 更新合法驅逐理由(第8條)(Section 8)──房東或直系親屬需入住(租期滿12個月後);預計出售房產(同上);預計進行重大整修工程;房客長期積欠租金(超過3個月);持續性的反社會行為
雙方應保留完整的溝通與付款紀錄,以便處理爭議。
6. 禁止租金競標──房東與仲介:需調整流程,杜絕競價行為,保障租屋公平性。
7. 關於寵物的租住請求──房東須於28天內(若需補件則為35天)回覆申請;拒絕須有合理理由(如大樓規定或共用空間限制);房東可要求房客購買寵物保險,以保障房屋安全。
8. 房屋條件與維修責任──根據「阿瓦布法(Awaab’s Law)」,例如霉菌與潮濕問題需於時限內處理;房東應定期檢查房屋並保留維修記錄;房客遇到問題請儘早回報,並保留書面證據。
9. 反歧視條款
未來將明文禁止以下行為:因房客有孩童而拒租;因房客領取政府補助而拒租。
10. 無障礙改裝請求──身障房客可提出合理的居家無障礙改裝請求。房東須審慎考量並提出合理回覆,若遭拒絕,房客可提出上訴。──房東應提早準備房屋資料與租約文件,便於註冊作業。
12. 房屋糾紛調解機制──免費「房屋申訴仲裁人(Housing Ombudsman)」服務,將協助在不走法律途徑下解決爭議。房東可建立清晰的申訴處理流程;房客可更便捷地處理糾紛。
13. 地方政府的執法權力加強──房東應檢查安全證書與修繕記錄,並妥善保存與房客的溝通紀錄;房客將有更多依據來保護自身的租屋權益。
把握時間,提早準備更安心!官方完整說明網址:https://www.gov.uk/government/publications/guide-to-the-renters-rights-bill/guide-to-the-renters-rights-bill
(作者為英國註冊土木工程師、倫敦地產中介代理公司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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