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澔明(Raymond Tang)
人如果能夠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成為終生伴侶,即使在數十年人生的波濤中面對種種困難,也能夠互相扶持安然度過。美好和諧的婚姻關係,是上帝所賜予的,就如耶和華上帝在《創世記》中說:「那人單獨一個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二章18節)
可是隨着現代社會架構的複雜化,伴侶雙方的個人關係也會受到外在環境的影響。婚姻關係在不斷改變的家庭、社會文化及政治經濟環境中承受着重大的壓力。
根據一個調查機構在2023年的報告顯示,在英國及中國有四成以上的婚姻都是以離婚收場。而全球離婚比率最高的地方是葡萄牙(92%),鄰近的西班牙則為86%,相對地最低的是印度,只有1%。
近年移民來到英國的家庭中,有不少其實對這個地方的認識不深,從來未踏足過但在短時間內決定舉家移居到這裡的大不乏人。他們最多可能只是曾經跟隨旅行團短暫停留過倫敦,但來到時可能因為經濟問題置業於英國其他城市。
由於缺乏充分的心理準備,在文化衝擊(語言)、經濟壓力(找不到以前的工作,學非所用)以至天氣(入冬之後下午4時已經天黑,令很多人吃不消),成年人如果不能融入新生活,後果可能比青少年及兒童更大。如果來英之前婚姻關係已經出現裂縫,面對新地方新生活只會將問題加速浮現。
如果兩個人的關係走到盡頭,即使經過婚姻輔導也沒有起色,那麼離婚可能是一個考慮的選擇。勉強維持只會增加家庭成員之間的無形壓力,很多時候小朋友出現行為情緒問題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父母雙方貌合神離,孩子看在眼裡不自覺地做出違規行為,藉此將問題中心帶到自己身上。因為爸爸媽媽要共同處理子女的問題,或會將婚姻問題放在一邊,暫緩處理。
由2020年4月開始,在英格蘭和威爾斯地區申請離婚時不再要求指責對方在婚姻關係上犯錯,例如通姦、不合理行為或遺棄。在無過失離婚(No Fault Divorce)出現之前,申請離婚的人必須指明原因,事實上香港現時仍在沿用這個要求,這也是往往對方反對的因素,結果只就同意是否離婚這個議題已經劍拔弩張,遑論其他相關安排。現在惟一的要求是雙方確認婚姻已經「無可挽回地破裂」而不再過問誰是誰非。現今社會如此對待婚姻,道德標準下降,實在可悲。
(作者為英國執業律師及資深教育心理學家,內容供讀者參考,而並非為個別人士提供法律及心理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