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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 生活資訊

(英國法律專欄) 僱主強制僱員接種新冠疫苗 是否要為嚴重副作用負責?

撰文 / 王世偉律師

翻譯 / 梁祖永   

王律師:

你好。我讀過你在這專欄所寫有關新冠病毒的副作用,以及相關法律權益的文章,很感興趣。你在今年五月號所寫的《僱主有權強制僱員接種疫苗嗎?》,提到僱主可能強制僱員接種新冠疫苗。而六月號的《接種疫苗有副作用‧是否可以得到賠償?》,說到對於那些因接種新冠疫苗而出現嚴重副作用的人,可以得到政府120,000英鎊一次性的免稅固定金額賠償,但如果要對新冠疫苗製造商索償,就非常困難。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如果僱主強制我接種疫苗,而最後我因此出現嚴重或長期的副作用,我有權向僱主索償嗎?

謝謝。

劉先生上


劉先生:

謝謝你的問題。

僱主是否有權強制僱員接種新冠疫苗,在今年五月號本人的專欄中,已經討論過,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翻查該文。而這篇文章所探討及假設的,是僱員決定願意接受僱主的強制性要求,接種新冠疫苗。

如果僱主強制僱員接種新冠疫苗,而僱員因此有了嚴重或長期的副作用,在這情況下,僱主是有可能要承擔責任的。但是,目前的法律對這問題並不清晰。如果僱員所接受的疫苗是政府批准認可的,僱主可能會辯稱這並非他的疏忽而造成的過失。

如果你是處於這種情況,在接種疫苗之前,你可以做以下幾件事,保障你自己的法律權益:

  1. 保存一份清晰的書面記錄,說明是僱主強制你接種疫苗,否則你會被解僱;
  2. 如果僱主願意這樣做,請他寫一份書面協議,說明假如你因接種疫苗而出現嚴重或長期的副作用,他會對你所受的傷害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3. 確定你的僱主已經有購買足夠的保險,保險的範圍涵蓋僱員因接種新冠疫苗而受傷害的時候,會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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