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斯
上期提到隔壁的白頭鄰居過世,個多兩個月都沒有人發現。警察說會嘗試聯絡他的親人,找不到就會把遺體送到市政府,政府將作最後處理。由警察破門而入,到用各種方法嘗試聯絡他的親人而不果,接二連三的事件,無非突顯了白頭鄰居離世前,是真正的孤獨地在這個世界存在。
我從前總以為,人不可能完全孤獨。我當然不知道白頭鄰居沒有親友的真正原因,但我禁不住思索一切可能——可能,當人活到一定的歲數,父母長輩甚至同輩如兄弟姊妹都逐一離世;可能,這人一輩子沒嫁娶、也沒有兒女;可能,生命中認識的人都只是一個又一個過客,沒有一輩子的朋友。可能,有很多的無可奈何;可能,有很多當時認為是對的有意識決定。
我在事發數星期後碰到了屋主,他說白頭鄰居的遺體由於沒有人認領,已由市政府「處理」了。白頭鄰居生前的家當,也同樣沒人接收。屋主只好找來數個壯漢和一台大卡車,把白頭鄰居的一切,統統丟棄,這意味著也同時把他過去生命的痕跡都一起送到了堆填區。他坐著看電視的沙發、放滿曾經重要的文件的書櫃、睡過的床、吃飯的桌子椅子……白頭鄰居的生命走到盡頭以後,沒人認領的不止是他的遺體,還有他在世上存在過的所有證據。
原來人,可以完全孤獨。
但我深信,我們在進入完全孤獨之前是有選擇的。我們可以不用孤獨,至少在屬靈的層面上我們絕不用孤身上路,因為上帝已經應許:
「耶和華必在你前面行。祂必與你同在,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申命記》卅一章八節)
「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裡來。」(《約翰福音》十四章18節)
「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十三章五節)
那些我們奮力追求、竭力奮鬥的一切財富和成就,或是所謂在世上存活過而留下的點點證據——什麼金銀財寶、獎狀文憑、跟那個朽壞的身體和說穿了根本毫無意義的所謂家當,當真如老生常談,一概帶不走。唯有愛,可以存留到千古。
上帝與人同在,是因為愛;衪的應許、衪的救贖,是因為愛;衪,就是愛。
「上帝愛我們的心,我們也知道也信。上帝就是愛;住在愛裡面的,就是住在上帝裡面,上帝也住在他裡面。」(《約翰一書》四章16節)
「我雖然行過死陰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祢與我同在。祢的杖,祢的竿,都安慰我。」(《詩篇》廿三篇四節)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詩篇》廿七篇10節)
當你感到孤獨時,請謹記上帝與你同在。上帝永遠不會丟棄我們、永遠不會撇下我們成為孤兒。有天上的父,我們永遠不孤獨。問題是,你願意作這個有意識的決定,認那真實而恆久的上帝為你天上的父嗎?上帝愛你的心,你現在知道了,你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