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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 生活資訊

(英國法律專欄) 僱主可以單方面決定減薪嗎?

撰文/王世偉律師
翻譯/梁祖永

王律師:

你好。我的僱主聲稱因新冠疫情,他的生意受到嚴重影響,所以要全體僱員減薪15%。我當然不想減薪,但我感到很大壓力;接受減薪,還是失去工作?我的僱主可以不經過我的同意,就單方面減我薪金嗎?我可以拒絕減薪嗎?

謝謝。

黃女士上


黃女士:

謝謝你的問題。如果你的僱主要改變和你的僱傭合約的條款(包括減薪),這稱為合約改變(Variation of Contract)。減薪可以有多種途徑,例如:

‧ 減少基本薪金
‧ 減少花紅或超時工作補償金
‧ 減少法例規定有薪假期以外的額外有薪假期(Extra Paid Holiday)的薪金
‧ 減少法例規定的病假薪金以外、你應得的病假薪金。

有些僱傭合約裡面有包含改變條款,容許僱主不需要你的同意,就可以改變合約的內容。但僱主能否使用這些改變條款去改變合約的內容,視乎不同情形而定。例如:條款的字眼、僱主想作什麼改變等。即使僱傭合約裡面有改變條款,但如果條款是違背了隱含的信任和信心條款 (implied term of “Trust and Confidence”),僱主是不能執行的。例如,作出的改變並不合理,或者沒有通知僱員就進行改變。而僱主應該在事前通知你,他們準備運用改變條款,對你的僱傭合約作出更改。

如果你的僱傭合約沒有包含上述的改變條款,僱主要改變合約內容(包括減薪),就必須取得你的同意。

如果你不滿意僱傭合約被更改,並且不想接受,你可以依循幾個步驟去處理。當你聯絡僱主的時候,最好所有的內容都以書面形式記錄,並保存一份副本。

  1. 你應該告訴僱主,你是在不情願(Under Protest)的情況下工作,直到爭議得到解決。這表明你並沒有接受改變,但願意去嘗試解決問題。重要的是,當你知道僱主要作出改變後,就應該儘快向僱主表明這一點。如果你不馬上告知僱主,卻又繼續如常工作,這可以是代表你同意僱主的做法。
  2. 向僱主表明你不接受改變。如果僱主在改變之前沒有通知你,或者在決定過程中完全沒有和你商量過,你應該向他表明這一點。你也應該查問僱主作出改變的理由。可能的話,你可以提出其他既可以解決僱主的問題,但又不會對你造成困難的方案。如果你想繼續工作,你應該表明你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繼續工作,直至和僱主達成協議為止。
  3. 努力儘快達成協議,解決困難。如果問題已持續一段時間,而你又繼續工作,法律上可能被視為你同意僱主的改變,即使你是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工作。

如果你不能和僱主達成協議,你可以考慮向勞資審裁處(Employment Tribunal)提出索償,或者向僱主提出違約訴訟。如果僱主作出的改變是嚴重違反你的僱傭合約,你或者有可能在辭職後向勞資審裁處提出推定解僱(Constructive Dismissal)的索償。

你的僱主可能因為你不肯接受減薪而解僱你。若是這樣,你可以提出不公平解僱或裁員(Unfair Dismissal or Redundancy)的索償。如果你的僱主透過解僱你而改變僱傭合約的內容,然後以這新的合約重新僱用你,你應該儘快徵詢律師的意見。

由於你所說的減薪建議,是涵蓋機構內所有的人,所以可能不是對你個人作出歧視。不過如果你認為有受到歧視的話,應該儘快徵詢律師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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